本文介绍了本市医保政策,在校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区属中等专科学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15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50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每人每年缴费150元;低保、优抚、特困等对象和孤儿由财政全额补贴150元/人年。街道劳动保障所应在10月31日前到所属区域各学校、幼儿园送达医保宣传册、给学生的一封信、参保人员申请表,各学校于11月5日前发放至所有参保对象。11月15日前,学校应按
法律分析
1.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特殊学校)以及婴幼儿;
2.本市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本统筹地区借读中小学且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3.在本统筹地区注册的区属中等专科学校(含技校)在校学生。
二、保费缴纳
1、学生、儿童缴费1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50元;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纳150元。
3、低保人员、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及孤儿,由财政全额补贴150元/人年。
三、方法步骤
1、10月31日前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到所属区域各学校、幼儿园送达“医保宣传册、给学生的一封信、参保人员申请表”,各学校于11月5日前发放至所有学生、儿童或其家长。
2、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参保对象完成对所有学生、儿童的类别统计汇总。
3、凡在下关区各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儿童以及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且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的学生、儿童均需填写参保人员申请表,随申请表附一张参保学生、儿童的蓝底或红底一寸证件照片以及工本费20元,于11月15日前由学校、幼儿园统一收齐并交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劳动保障所收款后给付统一的发票。
4、11月底前,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所有应参保学生、儿童信息录入完毕。
5、11月底前,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各学校参保学生、儿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医保)卡发放到各学校、幼儿园,由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将卡发放到参保学生、儿童本人或其家长,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的同时,由学校代收参保学生、儿童的参保费用。收取标准按保费缴纳标准执行。代收的保费交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由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到市劳动保障局征缴中心缴纳。
拓展延伸
南京医保卡的办理攻略中,需要注意一些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医保卡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申请表等材料,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此外,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医保卡申请表需要由本人签名,并且需要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在办理完成后,需要妥善保管医保卡,避免遗失或泄露。
结语
各类在校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区属中等专科学校学生,请注意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前。参保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学生、儿童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50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纳150元;低保、优抚、特困、孤儿等弱势群体子女由财政全额补贴150元。参保方式为到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章资金保障第八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诊疗,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章附则第一百零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