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违法。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做法:
(一)拼装机敏车或者私行改变机敏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敏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虚构、变造或者使用虚构、变造的机敏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敏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