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等级分为四等。
A级:无危险点,结构承载力满足正常使用要求;B级:有危险点,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局部危险,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D级:整体危险,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危房的评定标准:
1、一级危房:结构构件严重损坏,随时可能倒塌;
2、二级危房:主要承重构件有中度破坏,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三级危房:承重构件有轻微破坏,但仍然可以使用,需及时维修;
4、四级危房:虽有损坏,但不影响结构安全,一般不需立即维修。
综上所述,危房等级分为四等,分别是A级、B级、C级和D级,根据结构承载力的满足程度来判断危险程度,从无危险点到整体危险不同等级的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