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如果需要延期领取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其中包括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同时,也提到了居住证的有效期和年审的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
如果需要延期领取居住证,就需要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提交本人居住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材料的正本和复印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一)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业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可就读的材料等。
一、暂住证有多久的有效期?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一般是1年,每年都要年审。年审时,要带上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递交年审申请。居住地住址证明通常包含: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二、办暂住证流程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结语
需要延期领取居住证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暂住证时,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提交本人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材料,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