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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这项法律概念及其含义

2024-07-26 00:31:57

指定辩护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院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进行辩护。指定辩护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应当指定"适用于盲、聋、哑、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可以指定"适用于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经济来源、家属不愿承担辩护费用、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外国国籍、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可能影响罪量刑的案件。辩护人的责任是提供证据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结语

指定辩护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院根据法定情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指定的辩护人必须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供证据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特定情形时,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其他情形时,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七条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