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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认定标准解读:准确判断是否构成事故

2024-07-26 00:14:40

三级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包括:器官缺失、功能障碍、重要脏器损伤等。赔偿指数一般为10%到50%。应加强事故防范,提高警惕,共建良好的就医环境。

法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首先需要在相关机构进行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面的赔偿才能有相关依据。医疗事故有四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标准。那么,三级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本文为您介绍。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40ms(毫秒),矫正视力0.1—0.3,视野半径130ms(毫秒),矫正视力0.3—0.5,视野半径120ms(毫秒),矫正视力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

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31dbHL(分贝)或一耳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71dbHL(分贝);

6.耳郭缺损大于1/3而小于2/3;

7.甲状腺功能低下;

8.支气管损伤需行手术治疗;

9.器械或异物误入消化道,需开腹取出;

10.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11.双小腿肌力IV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

12.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侧弯30度以上;

13.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后凸成角(胸段大于60度,胸腰段大于30度,腰段大于20度以上);

14.原有脊柱、躯干或肢体畸形又严重加重;

15.损伤重要脏器,修补后功能有轻微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指数一般从10%到50%之间,无论造成的程度轻重,都会给医患双方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事故防范,提高警惕,共建良好的就医环境。

结语

三级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涵盖了各种严重的身体损伤和功能障碍,对受害者的生活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赔偿指数的幅度从10%到50%不等,这无论对医患双方都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应加强事故防范,提高警惕,并共同努力构建良好的就医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为每个患者提供更加可靠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