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分为两类:一是遗嘱继承,需提供死亡证明、遗嘱、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二是法定继承,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部门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相应办理。
法律分析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遗嘱继承或遗赠。这种情况下,继承人要继承房产遗产,需要提供给相关部门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第二类,法定继承,由所有的继承人携带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到房屋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延伸
房屋继承税务规定及申报流程
房屋继承税务规定及申报流程是指在父母房屋遗产继承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税务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的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法规,继承房屋可能涉及到遗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问题。遗产税的计算和申报通常根据遗产的价值和继承人的关系进行,而个人所得税则是根据房屋转让或出租等情况而定。在进行申报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如遗嘱、继承证明、房屋评估报告等。此外,还需要了解税务申报的截止日期和适用的税率等信息。遵守税务规定并按照申报流程进行操作,可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处理父母房屋遗产继承事宜。
结语
继承父母房屋遗产有两种方式:遗嘱继承或遗赠,以及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过户登记,而法定继承则需要所有继承人一同申请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相应规定办理。在房屋继承过程中,还需遵守税务规定并按照申报流程操作,以确保合法合规处理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