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视

赡养纠纷中执行配偶财产是否可以

2024-07-18 15:45:02

赡养纠纷中执行配偶财产不可以,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执行赡养费应当从子女的财产中扣除;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有赡养义务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不能执行担保人配偶名下的财产。

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可行的,但其配偶名下的财产不可以。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而应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分割后方能执行。

个人债务执行配偶财产新规定

一般来说属于个人债务的,不会执行配偶的财产。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才有义务偿还。

这里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该内容由蒋先锋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