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反洗钱局,并成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