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没有保释制度。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不适用于判刑之后。保释是英美法系中的一项制度。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并不存在保释制度,只有取保候审制度。两者虽有相似之处,但在性质和操作程序等方面有很大差别。取保候审,顾名思义,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支付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自己在侦察和审判阶段能够随传随到,接受调查,从而避免羁押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即只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也决定了其只能适用于刑事案件侦查和起诉两个时间段;另外,取保候审只适用于1.可能获得的刑罚较轻、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等特殊生理状况,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所以,如果涉嫌触犯盗窃罪,正在侦察或审判阶段,可能受到的刑罚较轻或具有特殊生理状况,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一旦盗窃罪的判决已生效,则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制度。只可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适用缓刑、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
一、打架轻伤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可以吗
符合条件就可以。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