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内是否能够自由进入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未决犯,则不容许探望,但可以见律师。已判决服刑的罪犯则可以探视,但每月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但需要经过相关机关许可。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为三十七日,而拘留所和监狱的羁押时间和性质也与看守所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关于在一看守所内是否能够自由进入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看守所里是未决犯的,那么就是不容许探望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如果是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那就是可以探视的,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二、看守所最多关多长时间
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三十七日。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羁押时间一般是十日左右;特殊情况时,羁押期限是十一日日左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羁押时间会是三十七日左右。
三、拘留所和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
拘留所和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体现在如下方面:
1.职能不同
看守所的任务是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拘留所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监狱的职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
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监狱则羁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看守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有权依法享有饮食、睡眠、身体锻炼等基本的人权。因此,理论上来说,他们是有可能自由进入看守所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看守所作为一个特殊的监狱单位,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封闭性。看守所需要确保在羁押期间对被羁押人员的安全和秩序负责。因此,看守所一般会对进入看守所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审查和身份核实,尤其是对于未被羁押的亲友或者与案件无关的人员,看守所会严格限制其进入。
此外,看守所还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和违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被羁押人员或者其家属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要求进行调查和纠正。如果发现看守所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约谈、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虽然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理论上可能自由进入看守所,但在实际操作中,看守所会对进入人员的安全和秩序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因此,任何人都应该遵守看守所的规定,不要尝试未经允许进入看守所。
结语
这段话讲述了在一看守所内是否能够自由进入的问题以及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看守所内是否能够自由进入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未决犯,则不容许探望,但可以见律师和不超过三次探视;如果是已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则可以探视,但每月不能超过三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三十七日,而监狱则羁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1990-03-17)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看守所条例(1990-03-17)第二十二条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拘留所条例(2012-02-23)第七条拘留所依照规定配备武器、警械,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和消防等装备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