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扣发工资和经济补偿方面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扣发工资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企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但对于严重违纪的职工,不需要保留工资。
法律分析
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如扣发违纪职工工资的,还应当为其保留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工资,作为生活的保障。如果职工违纪情况严重而被终止劳动合同的,则不必如此保留。
拓展延伸
应对工地上乱罚款的有效措施
应对工地上乱罚款的有效措施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关键。工地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加强对工地罚款行为的监管,确保罚款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其次,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工地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此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报告并解决工地上的问题,确保罚款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工地罚款问题的关注度,形成社会共识,共同维护工地秩序和法律尊严。最后,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揭露和举报工地上的乱罚款行为,确保违规者受到严厉处罚。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应对工地上乱罚款问题,维护工地秩序和社会稳定。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在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并扣除工资超过月工资的20%,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此时,当事人有权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在逾期不支付情况下支付赔偿金。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6条,对职工罚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标准工资的20%。保留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作为生活保障,但严重违纪的情况下可以不予保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五条【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