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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能否签劳动合同?

2024-07-18 16:24:32

学生身份签劳动合同有效,学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身份不排除适用劳动法,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律条件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后变为正式员工,享受员工权利和履行义务。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仅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和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在校生可以以劳动者身份签署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履行待遇承诺,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

法律分析

一、学生身份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在校学生可以与公司等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是法律允许的。在校学生只是说明现在劳动者的身份还是一个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是否有合格的劳动技能,尚在训练中。但是这不是学生不能直接参加劳动的限制条件。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学生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就不能再认为劳动者是一个学生,而应当将该学生视为公司的正式成员,签约人也要依法享受公司员工的权利,履行公司员工的义务。

1、在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2、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4、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5、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

(1)就业协议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而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当事人签订;

(2)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还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3)就业协议仅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即将形成劳动关系及形成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的约定和确认,不具备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合同条款。

对于在校生进行就业问题,只要是在校生不是未成年人那么可以以劳动者的身份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约。并且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对其的相关待遇承诺,如果不与其签署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相关的起诉。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在校学生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在校学生的身份并不排除其参与劳动的资格,只是说明其仍在接受教育和训练。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可以通过就业协议书来约定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对于未成年的在校学生,只要其不是未成年人,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如若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