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应该承担责任的划分取决于其是否尽到观察义务,若有过错可能构成犯罪或过失致人死亡,司机停车位置不对时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承担民事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一方过错承担全部责任,多方过错则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无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无责任。
法律分析
一、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一,如果乘客在开门时确实进行了详细的观察,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未能观察到,而发生了开车门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是意外,乘客不承担责任。
第二,但如果乘客没尽到观察义务,有过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了;或因为疏忽大意观察不仔细,那么开车门时发生意外导致他人死亡,则是过失致人死亡,若导致他人重伤,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
第三,如果是司机停车位置不对,导致乘客开门撞死人,也有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过失犯罪时不存在共同犯罪的行为的。但是民事上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拓展延伸
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法律责任与索赔问题探讨
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涉及到法律责任和索赔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乘客在开车门时应当注意周围情况,确保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乘客疏忽大意导致他人受伤,根据事实和证据,乘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支付医疗费用、赔偿损失以及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然而,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乘客是否有过失、被撞伤者是否存在过失等。在索赔问题上,被撞伤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索赔,寻求合理的赔偿。综上所述,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的法律责任和索赔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解决。
结语
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涉及到法律责任和索赔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乘客在开车门时应当注意周围情况,确保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乘客疏忽大意导致他人受伤,根据事实和证据,乘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乘客是否有过失、被撞伤者是否存在过失等。在索赔问题上,被撞伤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索赔,寻求合理的赔偿。综上所述,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的法律责任和索赔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四章民用运载工具第三十四条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所有权人、承租人、经营人负责民用运载工具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其使用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