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扶养了继父母,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子女可以成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一规定旨在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公平,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是拟制血亲关系,扶养义务的履行是关键。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遗产分配问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益。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可以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不在于是否离婚,百在于是否扶养了继父母。所以,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这一规定,是为了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公平。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是拟制血亲关系,继承关系一般发生在血亲之间,拟制血亲,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发生继承关系。这个条件,就是相互之是否尽了义务。对于父母而言,就是在继子女未成年时说抚养的义务,对于继子女而言,就是在继父母老了之后,尽了扶养的义务。这个扶养,就是在:在经济上给予帮助,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在精神上给予慰籍,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子女作为遗产人的子女同样作为当事人的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之间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协商,确定遗产的分配数额。如无法协商的应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审理遗产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益进行办理。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继子女继承权的保护,而不仅仅取决于是否离婚。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公平,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着类似血亲的关系。这种继承关系的形成,取决于彼此是否尽了相应的义务,包括继子女在继父母老去后是否尽了扶养的义务。对于遗产分配的问题,第一继承人之间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如无法协商,可诉诸法院进行解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财产权益第五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