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哈市户籍的公民,居民身份证到期或丢失,应持居民户口簿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管理中心、相关分、县(市)局户政大厅、受理此项业务的相关公安户籍派出所办理。办理地点:哈尔滨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管理中心,相关分、县(市)局户政大厅。承诺时限:材料准备齐全后,一个法定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