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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算不算无效合同

2024-07-20 05:55:29

本文介绍了关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同时,文章区分了合同无效与不成立的不同含义,以及无效合同与不成立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原因、引起的法律后果和保护性等方面的区别。最后,文章还介绍了主张无效合同的主体,包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人。

法律分析

一、关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其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无效与不成立有什么区别

合同无效与不成立有区别,具体如下: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

3.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4.两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5.两者的保护性不同。

三、主张无效合同的主体

主张无效合同的主体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人。但如果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权益受损的第三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并且请求合同当事人就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拓展延伸

合同的无效与不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合同根本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不成立则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后果来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合同无效与不成立的区别在于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合同的法律后果。

结语

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与不成立有区别,具体如下: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两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两者的保护性不同。主张无效合同的主体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人。但如果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权益受损的第三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并且请求合同当事人就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第八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