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的办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父母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是不同的,探视权是为了孩子的成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要追加抚养费诉求,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在人民法院受诉部门写明诉讼时间。
法律分析
抚养费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的办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给予抚养权是父母的一种义务,而探视权是父母的一种权利,两者之间并无太大关系。
一、抚养费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抚养费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的办法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二、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视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抚养费追加诉求怎么写
抚养费追加诉求的写法是:首先在起诉状中写明标题抚养费诉讼状,其次,写明原告、法定代理人和被告的身份信息等,还有具体的关于追加抚养费案件的诉讼请求和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等,最后,写明受诉的人民法院的名称以及具状人签字和写明诉讼时间。
结语
在处理抚养费问题中,如果对方不执行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给予抚养费并不影响探视权的行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需要追加抚养费诉求,可以在起诉状中详细陈述相关事实、请求和理由,并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七十二条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