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或有几种严重情节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均要并处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