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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2024-07-18 20:52:40

本文介绍了赡养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要求,指出赡养案件必须到庭被告才能进行缺席判决,并详细列出了主要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最后,文章还探讨了赡养纠纷诉讼的管辖问题,指出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1、我国法律依据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被告经2次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出庭。

2、所以没有特殊的情况,赡养案件不能缺席判决。

3、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二、赡养案件中主要需要提供的证据

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赡养案件纠纷的管辖

1、在赡养纠纷诉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赡养案件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赡养案件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是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这是因为赡养案件涉及到家庭关系和人身关系,具有很强的情感因素,需要保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权益。因此,管辖法院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管辖法院的确定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审理。

结语

赡养案件必须到庭判决,被告无特殊情况下不能缺席。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