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间的开始日进行约定,该约定确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如果债务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或者期限约定不明确,债务人有权随时履行,债权人也有权随时要求履行,但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起诉点将在宽限期届满之日。
法律分析
如果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间作出了约定,则当事人约定的开始日确定保证期间为起算点。
债务没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起诉点为宽限期届满之日。
拓展延伸
保证期间起算点的计算方法及影响因素是指在法律合同或协议中,确定保证期间开始计算的具体方式以及影响这一起算点的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如合同签订日期、履行义务的起始日期等。影响起算点的因素包括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法律规定的适用性、当事人的意愿等。确保准确计算保证期间起算点对于合同履行和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起算点的正确确定。
结语
根据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期间的约定,起算点的确定对于保证期间的计算具有重要意义。在债务没有明确履行期限或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权利随时要求或履行,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之日可作为起诉点。保证期间起算点的计算方法及影响因素涉及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法律规定的适用性和当事人的意愿等。确保准确计算起算点对于合同履行和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起算点的正确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