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28分、历史类525分
在四川省(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515分
在四川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为:文科535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