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视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2024-07-19 08:38:01

一般自受伤之日起3到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但伤害结果非常明确、治疗终结并稳定的不受此时间限制,可以提前申请伤残鉴定。

一般情况下,经住院治疗后已经出院或未住院经门诊治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全身骨骼、神经、肌键或其他组织损伤超过3个月,颅脑组织损伤超过6个月,情况稳定无须再进行手术治疗(即没有安放钢板、钢钉等内固定物不需要进行取出手术或安放的内固定物不需取出),即符合伤残评定的时间要求,可以要求伤残鉴定;内固定物取出手术完成出院后半个月以上,可以要求伤残鉴定。

颅脑组织损伤超过6个月但仍在住院治疗未出院的,只要达到临床稳定状态,一般符合伤残评定的时间要求,可以要求伤残鉴定。

根据有关的伤残评定国家标准规定,伤残评定应以事故或致伤行为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院一般原则所承认

一、交通事故鉴定什么时候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件,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