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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能否认定为工伤?

2024-07-19 08:27:53

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属于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期间内发生的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根据第十七条规定,事故发生后30天内,单位应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单位需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分析

一、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

公司司机在工作期间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司机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全责,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司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范畴。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未按时提出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费用将由公司承担。因此,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属于工伤,并有权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