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土地利用集约度全局效益、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