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不属于原始凭证范围,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和自制两种。外来原始凭证来自外单位,如发票、票据等,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自制原始凭证由本单位内部填制,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签名或盖章。凭证必须包含名称、日期、单位信息、经办人签名、接受单位、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凭证中的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一式几联的凭证只能使用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法律分析
购销合同不属于原始凭证的范围,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法律客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拓展延伸
购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相关争议解析
购销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它规定了买卖双方在商品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销合同作为一种原始凭证,具备证明交易事实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购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合同的订立方式、内容的合法性、履行的方式等。对于购销合同相关的争议,法律制度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包括诉讼、仲裁等。在解析购销合同的争议时,需要考虑合同的有效性、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因素,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综上所述,购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相关争议解析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分析和解决。
结语
购销合同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证明交易事实的原始凭证之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一系列基本要求,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购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合同的订立方式、内容的合法性、履行方式等。对于购销合同的争议,应综合考虑合同的有效性、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寻求解决途径。购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相关争议解析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全面分析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