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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在试用期间是否有明确规定?

2024-07-19 18:25:35

女职工在试用期期间也可以享受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的增加相应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相关设施,解决女职工的生理卫生和哺乳困难。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享受产假吗

试用期期间可以享受产假,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能享受产假,不区分是不是在试用期;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产假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因为产假是一个阶段性的假期,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现有的地方规定是予以了明确。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三、女职工的产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结语

女职工在试用期期间也可以享受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根据地方规定,假期内遇公休假日不另加假期天数。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时间,建立相应的设施解决女职工的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七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六十七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