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继承适用于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情况,遗嘱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办理。同时,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的情况。在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等情况下,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分析
法定继承,也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法律直接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一、遗嘱继承方式有哪些
遗嘱继承方式有: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在遗嘱人之前死亡;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吗
有遗嘱的,按遗嘱约定继承遗产,所以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但有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死亡等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结语
法定继承是指法律直接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但有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死亡等情形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