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及区别。商标侵权是未经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可分为假冒和仿冒。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使用类似商标进行销售,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需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主观过错。不正当竞争法限制不正当竞争,商标法限制商标事由。
法律分析
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
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
结语
商标侵权行为严重侵害商标专用权,包括假冒和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包括经营者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主观过错。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在某些方面相似,但受到不同法律的限制,商标侵权受商标法限制,而不正当竞争受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八条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