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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领域,如何避免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2024-07-19 13:41:38

商标侵权责任的情形及表现形式。商标侵权责任的情形包括被控侵权人以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销售不知道侵权的商品等。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等。商标侵权导致商标权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包括直接的销售减少和间接的隐性损失。商标侵权责任的判断依据是《商标法》第64条。

法律分析

一、不承担商标侵权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不承担商标侵权的情形如下:

(1)、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我国商标法中主要表现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这四种侵权行为都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其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商标权人经济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因为商标侵权人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流入市场使商标权人商品销售减少造成的。这些直接的经济损失是商标权人可以直接了解到的,但商标侵权造成的隐性损失影响更大、时间更长。

结语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以及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等。商标侵权行为直接导致商标权人经济利益的损失,包括商品销售减少等。同时,商标侵权还可能造成更大、更长期的隐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对于某些情形下的商标侵权行为,被控侵权人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七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