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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年限 法律问题

2024-07-19 13:07:13

法律分析: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