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陷阱:1.不清楚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2.忽略对租赁物品的检查和记录;3.忽略对物品损坏和维护的责任分配;4.忽略对合同期限和中途终止的规定;5.对违约金和赔偿条款未做充分了解。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合同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应当在合同订立时认真查验标的物,确保标的物的品种、数量、质量、状态等情况的真实、准确,标明在合同中或者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5.《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预先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