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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4-07-19 09:44:19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需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职业病、工作职责暴力伤害等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将在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法律分析

一、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要怎么进行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进行工伤认定需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个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可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者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根据申请受理后的60天内,社会保障部门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者个人需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