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是可以有共同抚养权。
一、离婚后一方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在离婚时一方失去了抚养权,但是仍可以依法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以及监护权。
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1、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2、一方以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应注意: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不给付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关于夫妻间离婚怎么探望孩子的问题
在我国夫妻之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