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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情鉴定的个人是否需要亲自到场?

2024-07-19 09:48:54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要求本人到场,但身体伤残者可由专家组现场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提前通知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行动不便者可由专家上门鉴定,需核实身份。

法律分析

需要本人去。

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鉴定,本人必须到场。因为身体伤残不能到场的,由专家组人员现场进行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身份进行核实。

拓展延伸

个人参与伤情鉴定是否是必要的?

个人参与伤情鉴定的必要性是因情况而异的。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的亲自到场可能是必要的,因为他们可以提供关于伤情的直接观察和个人经历的证词,这有助于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然而,在其他情况下,个人的到场可能并非必要,因为专业的鉴定人员可以凭借现有的证据和技术手段进行准确的鉴定。此外,个人到场还可能带来一些不便和成本,例如时间和金钱上的投入。因此,在决定个人是否需要亲自到场时,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可靠性以及个人的实际需求。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个人参与伤情鉴定的必要性因情况而异。在确保鉴定准确性方面,个人的亲自到场能提供直接观察和个人经历的证词。然而,对于身体伤残无法到场的人,专家组可以进行现场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提前通知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并核实工伤职工身份。综合考虑具体情况、证据可靠性和实际需求,决定个人是否需要亲自到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