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单据遗失,是可以到所在的医院进行补办是可以的,带上身份证,挂号收据。
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医疗收费票据由国务院和省级财政部门分别监(印)制。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印企业,并与其签订印制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医疗收费票据,不得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买卖伪造或变造的医疗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