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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享有继承权

2024-07-19 09:36:27

继承人的继承权不适用于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的情况。

法律分析

非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没有在被继承人的遗嘱中列明的人员,以及具有下列情形的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拓展延伸

继承权的限制和排除

继承权的限制和排除是指在法律规定下,某些情况下个人或实体可能被剥夺或限制其享有继承权的权利。这些限制和排除可能基于不同的法律原因,例如犯罪行为、放弃继承权、无婚姻关系等。在这些情况下,法律会根据特定的规定和程序,剥夺或限制相关个人或实体对遗产的继承权益。继承权的限制和排除旨在维护公平和正义,确保遗产分配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保护遗产的合法继承人的权益。

结语

继承权的限制和排除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情形的继承人将被剥夺继承权。此外,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销毁遗嘱,以及欺诈、胁迫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的行为也将导致继承权的限制。继承权的限制和排除确保遗产分配符合法律要求,保障合法继承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