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商铺租赁押金的缴纳期限、租商铺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房屋租赁押金不退的情形。在商铺租赁中,承租人需要了解商铺的产权、免租装修期和租赁保证金等问题。同时,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时间和地点等基本内容。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时缴纳租金或损坏房屋内的设施,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并在租客退租时归还房屋。
法律分析
一、关于商铺租赁押金的缴纳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需由双方自行协商并明确。一般商铺租赁是大半年付或是一年付,交1月或2~3月的租金做为押金。有的地区商铺是1万押金,大的商铺2-3万押金的常有。
二、租商铺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调查商铺的产权。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二)免租装修期。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三)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
三、房屋租赁押金不退的情形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房东同意,租客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房东有权不经租客同意扣押租金。
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与房东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租客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房东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租客,不得无故扣押。
3、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租客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房东进行赔偿。
结语
商铺租赁中,关于商铺租赁押金的缴纳期限没有具体规定,需由双方自行协商并明确。一般商铺租赁是大半年付或是一年付,交1月或2~3月的租金做为押金。有的地区商铺是1万押金,大的商铺2-3万押金的常有。在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房屋权利人以及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另外,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如果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房东有权不经租客同意扣押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