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报销商业保险的相关要求,包括提供原件和额外证明的要求,以及商业门诊类和商业住院类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手册、病历、化验单等原件,以及出院小结和社保理赔分割单等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可以提高报销效率,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则需要提供额外证明。
法律分析
一、关于报销商业保险,需要提供原件吗?
如果你能够提供原件,尽量提供原件。如果你的原件无法提供,则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
二、商业门诊类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
3.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三、商业住院类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
3.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
4.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5.出院小结(由医院提供并盖章);
6.有社保报销的需提供社保理赔分割单。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商业保险法》的规定,商业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理赔。根据该法规定,商业保险报销所需原件包括:
1.保险单:这是商业保险合同的核心证明文件,包括合同编号、保险人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范围等内容。
2.保险事故证明:证明保险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程度等,是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的重要依据。
3.医疗诊断证明:证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病历、费用清单等。
4.医疗费用发票:证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
5.受益人证明:证明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存在关系的证明文件,如亲属、朋友等。
6.事故照片或视频:证明保险事故的发生情况和损失程度,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
此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保险公司还可能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证明文件等。在提供商业保险报销所需原件时,应当确保原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理赔结果。
结语
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原件,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则需要提供额外证明。商业门诊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手册、病历、化验单等原件。商业住院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出院小结以及社保报销分割单(如有)。以上内容,建议在报销前仔细阅读,以免漏报或错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一百五十五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