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7种。1、毒品犯罪;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洗钱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洗钱罪的审判。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随着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在我国日益严重,是我国严厉打击的对象。洗钱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2、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3、犯罪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