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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利息的自然人借贷双方如何处理?

2024-07-18 20:30:51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分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拓展延伸

自然人借贷中未明确利息的纠纷如何解决?

在自然人借贷中,如果双方未明确利息,可能会导致纠纷的产生。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是寻找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首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重新商定利息事项,并签订书面协议加以确认。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达成公正的解决方案。如果仲裁或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在整个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指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个人借款利息的约定需遵循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或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如双方对利率约定发生争议,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且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若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利息后要求返还,法院将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