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怀孕女职工产检假是多少天,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怀孕第1至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一、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主要如下:
1、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3、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女职工有下列情形,领取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深圳市怀孕女职工产检假有多少天,要根据不同的怀孕月数来确定。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形有三种,但不是穷尽式列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