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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如何维权?

2024-07-18 18:06:53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调解时,若未达成协议或协议不履行,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流程包括立案、审查、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判决等。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需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生效;若未达成协议,法庭将作出裁决。当事人可自动履行裁判文书义务或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二、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6、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结语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调解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若未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程序包括立案、审查、开庭、调查、辩论、调解或裁决、最终判决等。当事人可根据裁决结果自动履行义务或提出上诉。请注意,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二节现场处置和调查第四十二条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