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特殊教育是对特殊人群,包括视力、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智力、精神和综合残疾等人群开展的教育。特殊教育是利用特殊的方法和手段,为特殊少年儿童的学习、行为矫正和训练创设特殊条件和特殊设备,以达到使他们掌握知识、弥补缺陷、培养能力、健康身心等目的。
我国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现较大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但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普及基础仍比较薄弱,中西部及边远、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还较低。
残疾儿童青少年对学前教育和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特教提升计划”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向学前和高中以上阶段两端延伸,拓展学段服务。
“特教提升计划”提出,通过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等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以及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等多种方式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
到2025年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的主要目标。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专业水平、待遇保障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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